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方舱C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HZB2021-012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方舱C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650万元
最高限价:65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方舱C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可采进口),包括拟采购设备及对拟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不少于一年的固定授权文件(提供的固定授权如为国内总代给代理商出具的,还应提供制造商给国内总代出具的不少于一年固定授权);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所投设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7)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缴纳形式:标书费需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千佛山支行
账号:696623232
汇款时请备注:“PHZB2021-012标书费”字样,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方舱C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HZB2021-012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方舱C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650万元
最高限价:65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方舱C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可采进口),包括拟采购设备及对拟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不少于一年的固定授权文件(提供的固定授权如为国内总代给代理商出具的,还应提供制造商给国内总代出具的不少于一年固定授权);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所投设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7)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缴纳形式:标书费需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千佛山支行
账号:696623232
汇款时请备注:“PHZB2021-012标书费”字样,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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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1)55655200
传真:(0531)5565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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