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委托,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经常性物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经常性物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编号:PHZB2021-186)
二、项目简介
招标内容:本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经常性物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为满足中国农业银行莱芜分行日常办公和业务宣传等方面所需的各类经常性物品需求,按照省行集中采购采购目录和授权要求,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涉及业务宣传费、低值易耗品等经常性科目按照具体商品组织供应商入围采购。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要求。
投标有效期:18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算起)
入围投标人数量:每个包件按投标家数50%入围,其中包件一至包件九最多5家,包件十最多3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有效期:1年。
分包情况:本次采购共分为10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具体分包情况见下表,投标人须整包响应,本项目兼投兼中:
包件一:数码生活:1.电子称;2.数据线;3.LED折叠护眼灯。
包件二:厨房用具:1.不粘锅;2.调料盒套装;3.电饼铛;4.空气炸锅;5.电水壶;6.绞肉机;7.早餐机。
包件三:洗化用品:1.洗手液;2.洗洁精;3.洗衣粉;4.香皂;5.洗衣皂;6.洗衣液;7.洗发水;8.护发素;9.沐浴露;10.旋转拖把。
包件四:防护用品:1.口罩;2.医用护目镜;3.防护服;4.一次性塑料手套;5.免洗消毒洗手液;6.酒精消毒湿巾。
包件五:粮油快消:1.大米;2、大米;3.花生油;4.花生油;5.面粉;6.面粉;7.桶装水。
包件六:生活用具:1.加湿器;2.煮茶器;3.玻璃杯;4.真空保温壶。
包件七:家居日用:1.床品四件套纯棉;2.毛巾三件套;3.雨伞;4.抽纸;5.厨房用纸;6.卫生纸;7.双肩包;8.保鲜盒。
包件八:茶叶礼盒:1.绿茶;2.白茶;3.红茶;4.普洱。
包件九:地方特色:1.香肠;2.干烘茶;3.姜片;4.黑蒜;5.花椒;6.生姜;7.大蒜;8.姜茶;9.三黑礼盒;10.农家小米;11.羊汤;12.酱牛肉;13.花椒肉;14.酱菜;15.干果礼盒。
包件十:业务印刷:1.宣传折页;2.宣传手册;3.业务登记簿。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且具备本项目的供应实施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以往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约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将复印件附投标文件中。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截至报名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7.投标人近五年内未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并在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8.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所投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大厅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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